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浙江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

来源:爱滋美食网
第1种观点: 一、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如下:1.放宽贷款申请条件职工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3.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4.调整贷款额度确定方式按照贷款权利和缴存义务对等原则实行存贷挂钩机制,职工个人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高于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二、浙江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浙江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职工个人贷款额度标准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高于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计算结果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大家,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三、浙江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浙江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包括: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2.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第2种观点: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及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的;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5、首付款不低于30%;6、本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条件限制要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省内非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该省内缴存职工,在该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2、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4、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北京买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北京房价较高,利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实惠的多。但是公积金买房贷款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十一)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十二)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北京买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三、二套房贷款条件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贷款人按照本市要求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3、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4、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