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和离婚财产分割方式。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应向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补偿和价金分割。离婚财产分割不一定需要公证,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
法律分析
一、关于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修改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是可以依据当事人意愿进行调整的。如果离婚协议书尚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离婚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并修改分割方案。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在我国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当事人应向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不过,在此过程中,若双方反悔并请求重新分割,必须满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二、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个人财产不得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进行分割,协商无效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可以由男女双方决定,如果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不需要公证。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拓展延伸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调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应当依法处理。因此,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存在一定的调整可能性。具体调整方式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分割比例以及处理争议的方法等。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财产分割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在离婚后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调整。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因此,如果您的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财产分割做出明确的约定,您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调整。
结语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离婚协议书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涉及欺诈、胁迫等情形等。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补偿和价金分割。离婚财产分割不一定需要公证,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