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收养登记的办理流程和申请手续。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人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和文件,包括无子女证明、收养人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捡拾弃婴报案证明、捡拾人证明和身证、收养人健康征明、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等。办理流程包括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接收申请、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则进行登记,并发放《收养证》。
法律分析
办理流程:
1. 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接收申请;
2. 对申请进行审核;
3. 如果符合条件,则进行登记,并发放《收养证》。
申请手续:
1、收养社会弃婴:
(1)无子女证明
(2)收养人情况证明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捡拾弃婴报案证明(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
(5)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
(6)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7)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2、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及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
3、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
(1)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
(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养意见
(3)法定代表人户口本、身份证
(4)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
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特困证明
(2)收养协议书
(3)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书
(4)一方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
5、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
(1)亲属关系证明
(2)收养协议书
(3)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和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
6.收养残疾儿童:(1)残疾儿童病情签定(残联标准)和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
7.收养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
(1)未成年人的须有抚养义务人和监护人同意送养协议
(2)由出具的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3)村、居委会、生父母单位、民政部门有抚养义务的监护人证明及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
结语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条件等。不同类型的收养登记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如无子女证明、收养人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等。办理收养登记需要确保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以保障收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