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需协商处理,否则会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作出判决。对于父母为夫妻购房出资的情况,《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第2款规定,应按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参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时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割问题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拓展延伸
同居期间购房引发的财产纠纷
同居期间购房引发的财产纠纷是指由于同居期间双方购买的房产所引发的财产分割争议。在同居关系中,双方共同投入购房资金,但在分手或分居后,如何公平地分割房产成为了一个复杂的问题。这种纠纷常常涉及房产所有权、财产归属、财产评估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解决这类纠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财产调查、评估和协商,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或进行调解,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来解决纠纷。同时,提前签订明确的同居协议或购房协议,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此类纠纷,保障各方的权益。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割问题应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此外,《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父母为夫妻购房出资的情况,应按照约定处理,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将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同居期间购房引发的财产纠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同时提前签订明确的同居协议或购房协议可有效预防和解决此类纠纷,保障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