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两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共有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1、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夫妻共有的房屋。即使婚前是一个人出资的,但是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另一方,所以房屋是共有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婚前买房:名字共同登记,是否影响财产归属?
婚前买房时,如果将两个人的名字共同登记在房产证上,是否会影响财产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法律上,财产归属取决于婚姻制度和财产登记的规定。如果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归属往往会根据婚前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划分。然而,共同登记的名字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不仅仅是个人财产。因此,如果购房者希望保留个人财产的性,可以选择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制定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重要的是,在购房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规定,以确保财产归属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结语
婚前买房,共同登记名字会影响财产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加上另一方名字相当于赠与对方一部分财产,房屋是共有的。购房者可选择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制定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归属。咨询专业律师并了解当地法律规定是确保财产归属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重要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