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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修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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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变更需满足特定条件,一年内可请求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审理后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应驳回请求。即使登记备案或判决离婚,也可变更协议,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变更请求。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否则不能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情形即使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判决离婚的,也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离婚协议变更,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拓展延伸

修改离婚协议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修改离婚协议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涉及一系列步骤和规定。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达成一致,或通过法庭提出申请。其次,根据当地法律,提交修改协议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据。将审查申请,考虑双方的意愿和合理性。如果认可修改请求,双方需要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修改后的协议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签署和认证。此外,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遵守规定的时间。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并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结语

修改离婚协议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和要求。双方需达成一致,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审查后,如认可修改请求,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修改后的协议需按法律程序签署和认证。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并保护当事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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