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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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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协议在具体内容和签署后即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债务清偿等事项,双方应按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协议对第三方债权请求可能具有约束力,但需债权人知晓夫妻财产约定。双方如有后续不一致的财产协议,以后签署的为准。抗辩时需举证债权人知晓夫妻财产约定。

法律分析

关于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协议一般签订于男女双方结婚之前,该协议一经签署即成立,但视协议的具体内容而有不同的生效时间。如果协议仅就双方婚前的财产进行事实描述的确定,则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即时双方最终并没有登记结婚,该协议也可以用于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如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男方婚前的某财产在双方结婚后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则该约定随双方婚姻关系的成立而生效,如双方最终没有登记结婚的,则男方的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据此,依法成立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照约定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离婚时,双方财产利益的分配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当然,如果双方在婚后另行签署了内容不一致的财产协议的,以后签署的协议为准。

婚前财产协议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其与配偶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为由对第三方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则该约定对债权人有约束力;该债务可以视为直接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提出抗辩的当事人应当就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的事实进行举证。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财产协议一经签署即成立,并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协议可能在双方结婚前生效,也可能在双方结婚后生效。协议约定的财产归属在离婚时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分配。然而,婚前财产协议一般不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约定。当事人在提出抗辩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根据协议的约定,夫妻双方有权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另外,如果双方在婚后签署了不一致的财产协议,以后签署的协议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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