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需遵循法律规定,可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未成年前不得解除,除非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养子女需年满八周岁以上同意解除。如收养人虐待或侵害养子女权益,送养人可要求解除关系。若双方无法协商解除,可向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非简单协议,需保护未成年益。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权利义务消除,与生父母权利义务恢复,成年养子女可协商确定与生父母的关系。经济开销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收养关系并不是可以随便解除的,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诉讼解除与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两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解除收养关系并不是一纸协议那样简单,因为收养关系的形成与解除往往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因此在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法律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存在收养人虐待被收养人等情况或是子女已经成年而关系恶劣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对于收养关系存续期间,收养人所支付的经济开销,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像钱-萌这样经过养父母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即便是在收养关系解除后,依照法律也需要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给付生活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自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结语
解除收养关系并非轻而易举,因其直接涉及未成年益保护,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收养人不得在被收养人成年前解除收养关系,但可通过双方协议解除;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需征得其同意。如存在虐待或成年子女无法共同生活等情况,可协商解除,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收养期间的经济开销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对于成年养子女,即便解除收养关系,法律仍要求其对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提供生活费用。需注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自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