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的身体伤害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变抚养方式对孩子有较大影响,或者男方有过错,如婚外情等,更有可能将孩子判归女方。男方的不良嗜好也会影响判决结果。
法律分析
一、一方的身体有碍是车祸导致的能够离婚吗
1、一方的身体有碍是车祸导致的能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起诉离婚,人民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一方的身体有碍是车祸导致的能够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向人民起诉离婚。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尤其是孩子年龄较小、母亲能够提供更好的照顾和哺育,或者男方有过错行为、不良嗜好等。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判决仍需根据的具体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