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是在法律文书(调解、裁定、判决)生效之后申请。
一般情况下,是一审裁定、判决送达之后十五日内未提起上诉的或调解书送达之后,即可向原审申请强制执行。若裁定、判决送达之后,一方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的,那么根据二审的裁定、判决结果来判断法律文书何时生效。
总而言之,即使作出的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人可以向一审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是一审也不一定是二审。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作出之日即为生效之日,对于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当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为一审或财产所在地。 
一审,终审判决胜诉后,强制执行,冻结对方资金,下一步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二审判决书里未写明履行期限该何时去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联系一审的法官还是执行庭?生效证明找谁开?
生效证明需要找二审的开局,然后执行是在一审执行,如果二审未写明履行期限执行局会向审判庭发出询问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