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取决于债权人的主张。如果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应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可不追加保证人;如果债权人同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和保证人一起为共同被告。因此,针对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需要具体分析债权人的主张。
法律分析
得具体分析。
1、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外,人民在受理之后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共同参加诉讼;
2、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人民可不追加保证人;
3、债权人一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债务人和保证人一起为共同被告。因此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诉主体得看债权人的主张。
拓展延伸
合同纠纷中的债务人追加程序及注意事项
在合同纠纷中,如果需要追加债务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首先,要明确追加债务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确保其与合同纠纷有直接的关联。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提出追加债务人的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将依法审查申请,并通知追加债务人参与诉讼。在追加债务人参与诉讼过程中,注意与其进行合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同时,还需注意保护原告和其他被告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最后,根据的裁决结果,对追加债务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以便实施执行。在合同纠纷中追加债务人的过程中,需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需要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来确定被诉主体。在追加债务人参与诉讼时,应遵循一定的程序,明确合法性和必要性,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在诉讼过程中,需要与追加债务人进行合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同时,要保护原告和其他被告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和公平。最后,根据的裁决结果,明确追加债务人的责任和义务,以便实施执行。在追加债务人的过程中,需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