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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专用给个人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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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不可以开专用的。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一、公司报销抬头是写个人还是公司

公司报销抬头写公司名称。

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同时,开具的范围与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的种类包括普通和专用。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专用是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项目的一种。专用既具有普通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更特殊的作用。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二、小规模可以抵扣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票可以抵扣,如果为购买方代开专用,是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国税代开专票,购买方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抵扣进项。如果对方开专用给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的,而且没有必要。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不可以开具专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专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

三、对方已抵扣的冲红需要还吗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二、《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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