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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赔偿的结果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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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伤事故赔偿的结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在接到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给付补偿的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议;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应当复议的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若不满意处理结果,可以在收到复议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接到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给付补偿的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议;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应当复议的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申请复议的理由、事实和依据,所作的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复议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劳动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工伤事故赔偿的结果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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