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合同关系;而合同的生效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成立是事实判断问题,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就存在合同关系,而生效则涉及法律评判。
法律分析
1、两者含义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2.、两者所属的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即一致意见),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至于法律会对该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评判,与合同的事实存在与否没有关系。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法律规定及区别
民法典中,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当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满足法定成立条件时,合同即视为成立。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即各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点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在民法典中,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时间和效力上。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而合同生效则是一个法律后果。合同成立可能早于生效,也可能晚于生效。因此,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对于合同的履行和终止具有重要意义,合同一旦成立,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合同生效后,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对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规定,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秩序的稳定与公平。
结语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成立指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合同关系;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成立是事实判断问题,生效是法律后果。合同成立早于生效,时间和效力上有区别。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规定旨在保护当事益和维护合同秩序的稳定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