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订立程序如下:
1、应当由委托人选择受托人;
2、调查受托人的信用状况和业务能力;
3、由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
4、依法订立书面的委托合同,办理相关的手续。
一、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
1、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的是委托人的事务。也就是说,委托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信托合同,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必须是,仅限于委托人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
2、委托合同,无论受托人以谁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都必须受到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的约束;信托合同,受托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完全不受订立合同的约束;
3、委托合同,不一定是必要的合同;信托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即必要合同;
4、委托合同,可以是受托人收取的,也可以是受托人不收取的;信托合同,受托人有权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获得报酬;
5、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信托合同不能单方面撤销。
二、委托合同对第三人损失责任如何判定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事,受托人在替委托人处理事务过程中第三人产生损失的,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在替委托人处理事务过程中因个人过错导致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在赔偿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向受托人追偿;因不可抗力或受托人不存在故意、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和无偿,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约定。
三、如何理解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
1、关于委托合同的报酬,根据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条规定,主要是规范有偿委托合同,即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