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名称:爱建顾园F8区智能化工程
二、 工程地点:宝山区顾村镇刘行菊太路
三、 工程总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陆仟贰佰柒拾元整(1086270.00元)
四、 工程范围
1、 乙方提供全套设备、安装辅助料和线缆至工程现场。
2、 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交甲方审核后由设计单位出正规施工图。
3、 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和检测。
4、 乙方提供全套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供技术培训。
5、 乙方提供系统验收后二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人为损害和不可抗力(如:雷击、台风、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除外。
五、 工程设备
六、 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年4月1日开工至20x年9月30日竣工(暂定)。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顺延:
1、 由于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 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 由于非乙方责任(诸如配套工程进度滞后等)致使乙方无法按正常进度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充分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七、 甲方职责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接通施工所需水、电和运输道路;
2、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3、 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和室内装饰图纸,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 向乙方提供设备保管和办公场地;
5、 按合同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6、 协调其他配套工程的进度,保证乙方可以按进度正常施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240天
1.5.1开工日期:x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x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x年11月05日至x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元/m3;内转: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元/m3,
内转按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提供份数:份)
第3条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应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入证统一着装。
10.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4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
优良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复兴功能区道路建设工程二标段交通工程由_______承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管理,发挥双方优势,取长补短,增加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方将本项目的路灯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签定本施工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复兴功能区道路建设工程二标段
2、工程地点: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复兴功能区道路建设工程花桥木器包装园
3、工程承包范围: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复兴功能区道路建设工程二标段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工期
根据业主对甲方要求的工程工期,本合同分包单位具体进场时间以签订分包合同日期为准。工期为 个日历天,如乙方逾期未完工,将按每天 元人民币进行罚款。
三、合同价款
交通工程施工项目
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合同,乙方所报单价中已包括人、机、措施费、规费、风险费、利润等所有费用。若工程数量增加,按照乙方所报单价计算。
2、本项目所有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采购并进行施工。
四、工程范围及质量标准:
1、该分包合同工程范围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复兴功能区道路建设工程二标段木器包装园道路附属工程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全部工作内容,如:交通标牌的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螺栓预埋、标牌安装、基坑覆盖工程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2、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五、质量技术要求:
1、交通标牌杆尺寸为:Φ273x6800x6mm,横梁尺寸为:φ140x3700x4mm,标牌杆和横梁为无缝钢管,杆体表面采用上白下蓝双色喷塑处理。标志牌面尺寸为:3000x1800x3mm铝合金标志板面, 板面采用3M工程级五年反光膜。抱箍、底座法兰盘、标志牌基础等其他配套零件按照图纸尺寸施工。
2、单柱式指路标牌尺寸为:Φ114x2500x3mm,标志牌面尺寸为:900x360x3mm铝合金标志板面(双面)。抱箍、底座法兰盘、标志牌基础等其他配套零件按照图纸尺寸施工。
3、所有交通标牌成套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参考规范为GB 5768-20x),以及符合图纸要求,保证验收合格。
4、乙方材料到场时,应按国家标准规定抽检数量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否则不予验收,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款支付:预付款为:工程款总金额的 ,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金额的 ;剩余工程款于20x年 月 日结清。
七、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就本工程进度、质量管理进行全过程监控,负责办理需要由甲方出面办理的协调事项。
(2)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施工设计图一套供乙方使用;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亦按同样份数提供。
2、乙方职责:
(1)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班子和劳务队伍,按合同各项要求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有变更按设计变更图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并积极配合甲方人员的管理。
(2)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
(3)与本项目有关的乙方应付款(工人工资等)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定位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甲方、监理及业主的检查工作。
八、项目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或承包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停工。
2、乙方委派 高远 为现场代表,其余人员由乙方派驻该工地现场,有关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项目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主要人员变动需征得甲方同意。
3、为了确保本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擅自转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该工程任务,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延误施工工期,乙方按照签订的合同有关条款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7、工程质量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安全施工
(1)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甲方及业主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对危险性大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认可后实施。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2)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查机关,并通知业主代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原因对施工现场附近的人员或设施等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赔偿责任。
(5)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乙方应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及看守。
(6)在施工中,遇有高空作业、动力设备、高压电力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跨越公路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争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在乙方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经济和法律等所有责任)。
九、项目过程验收
1、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合格证等资料报给甲方,经甲方管理人员现场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同意后进行安装。
2、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3、 交通标牌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阶段性质量验收,最终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为最终验收。
十、工程质保期
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保修期内如果乙方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因分包方原因引起的工程维修,乙方支付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种方式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三、其他
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合同协议书及附件等均作为阅读和理解本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对甲方的约束也应理解为是对乙方的约束。
2、本施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4、本协议书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二)工程地点:x
(三)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要求完成x项目桩基础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以包桩基础工程材料、包施工、包技术资料编制组卷及验收、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一次性按图纸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承包工程造价
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含税合同总价:¥x00万元,大写:人民币x万整 。
第三条 工期
工期: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日期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x年08月28日前进场施工, 20x年09月25日前完成内同范围内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同时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整体工期安排。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执行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保修期为壹年,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的桩基础工程由 乙 方采购供应至甲方 施工 场地。
(二)材料及构件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的检验报告。
(三)材料及构件货到工地并经我司验货合格后,由我司相关人员在验货单上签认,并应写明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结算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
(一)工程款支付
所有供货并安装完毕,通过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并对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后, 30 天内由甲方付清所有货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委派 x,159x为现场项目经理,协调管理工地日常事务及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责参建各方的联系及事务处理。
2、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并在2天内审核完毕。
3、提供现场施工水、电给乙方,提供住宿条件。
4、提供现场场地丢放给乙方,但乙方必须提供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核,且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使用安全和操作规定,服从甲方的安排。
5、将乙方所编制并验收的施工资料交至南沙区档案馆审核。
(二)乙方责任:
1、人员
1-1、乙方项目负责人: x ,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等问题。
1-2、乙方之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是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技能,并服从甲方代表之合理之管理,倘不胜任工作,或不听指挥、不守秩序,经甲方或业主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将其予以撤换,并不得再回本工地,乙方不得以撤换人员为理由而向甲方要求赔偿或延误工期。
1-3、乙方人员于施工中不得对业主、甲方相关人员有粗暴或恐吓之言行,若有发现,乙方须立即撤换该员,严重者,甲方可解除履行本合同,一切双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1-4、乙方所有人员不得私自与业主方接触,如有工程相关需处理事宜,必须且只能报甲方处理,否则由此发生费用或造成赔偿,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负责其所有工人之管理,如有违规行为致引起之纠葛,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事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产生民事诉讼时,也由乙方负责。
2、文明施工
2-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业主和甲方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2-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施工场所建立临时办公室,乙方负责工具材料堆放整齐,不得脏乱,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2-3、乙方施工场所:工作完毕时,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施工工具均须摆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2-4、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乙方施工场地清理(包括因乙方施工而产生的其他堆积物、
2-5、竣工验收后,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 5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3、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好产品质量关,要求成品制作精细,原材料资料齐全、合格。
3-2、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交底,并跟踪检查监督和做好现场记录。
3-3、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备案表格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4、乙方负责对所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并不得破坏其它成品。
4、进度
4-1、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总体进度安排并及时作出调整;工期滞后时,乙方必须立即加派人手,进场设备和材料以加快进度。
4-2、若乙方无法配合甲方相关工程进度或预定工期时,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改善,若24小时内未见成效,甲方可进行雇工协助乙方赶工,乙方不得有异议,且乙方须支付赶工费用。
5、技术
5-1、在合同生效后的第 2 天完成编制施工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及人员进场计划表、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方法、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报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开工前一天将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签字确认后交乙方。
5-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周末 1 天向甲方报送当周完工报表和下周施工计划。
6、安全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安全器材、设施配备齐备,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规范操作,若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2、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劳动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合法雇请、使用工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等一切责任。
6-3、乙方雇请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7、材料管理
7-1、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及构件均必须报甲方验收,提供合格证和相关的检验报告,
8、工具管理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自备,乙方不得因施工机具不足而借故拖延工期。
9、管理承担
9-1、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9-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3、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予以接受,并立即进行整改、补救。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三天内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代为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 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执行的主要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1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复查,若复查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必须负责将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在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技术归档资料并组卷,由甲方统一送至南沙区档案馆审核,如档案馆对桩基础工程技术资料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档案要求,并自行送至南沙区档案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其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提供水、电源;
2、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二)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无须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的损失。
1、不按期进场施工的;
2、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总体或桩基础工程进度;
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承包工程延期竣工;
4、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承包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影响甲方整体工程验收;
5、其它乙方原因造成的。
(三)乙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达不到规范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按工程造价付给甲方
(四)因乙方违反有关防火、治安、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及文明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工地或甲方受到行政处罚和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调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照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广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公司所在地 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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