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员工返聘后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双方权益由协商约定。返聘人员适用相关法规,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益和义务,以及劳动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分析
一、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所以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二、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
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拓展延伸
退休返聘员工的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
退休返聘员工的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退休后重新被雇佣的员工,应当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权益保障,包括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雇主有责任确保退休返聘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不得歧视或剥夺其应有的权益。同时,退休返聘员工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雇主和员工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退休返聘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同时也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退休返聘员工的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因此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然而,针对此类员工的再次聘用,仍需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最高人民的解释,用人单位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并按劳务关系处理。退休返聘员工应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权益保障,雇主有责任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员工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应共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