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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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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结婚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一、现在办理结婚证可不可以在异地办

双方必须在共同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才可以。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华侨结婚的证件

1.婚姻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内地或者双方均为华侨;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内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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